《三年为刺史二首》
白居易
[唐]
三年为刺史,无政在人口。唯向郡城中,题诗十余首。惭非甘棠咏,岂有思人不?三年为刺史,饮冰复食蘖。唯向天竺山,取得两片石。此抵有千金,无乃伤清白。
白居易(772年-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又号醉吟先生,祖籍太原,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,生于河南新郑。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唐代三大诗人之一。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
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公元846年,白居易在洛阳逝世,葬于香山。有《
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
长恨歌》、《
卖炭翁》、《
琵琶行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