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夫之在《唐诗评选》中说这首诗:“只写送别事,托体高,著笔平。”所谓“托体高”,即以立意为胜;“著笔平”,即无句可摘。这种写法,质朴自然,不事藻饰,直抒胸肊,实为汉魏风骨的继承。它不在于一字一句的奇警,而在于全篇的浑成,即全篇作为一个整体,铸成一个完整的艺术形象,使读者想象和体会到其人的胸襟气度、思想感情。由于诗的概括力很强,把丰富的思想感情紧缩在具体的形象之中,所以读来醰然有味。这种艺术造境,决不是那些铺锦列绣,雕绘满眼之作所能比拟的。
(徐永年)